中海地产工程合约管理指引(试行)
分判商名册管理程序
1. 分判商考察
初次参加公司分判工程投标的分判商,应由合约管理部组织公司领导、发展管理部、项目部、设计管理部(如需要)进行考察。合约管理部和项目部需各派 2 人参加考察,各部门考察人员的职位不宜低于部门助理经理级(和相当级别之专业职务)。
2. 考察方法
2.1 对分判商承建工程的考察应优先选择与拟建工程相类似的工程。在候选工程中,优先选择在建工程(需达到一定的形象进度);无在建工程的,可以考察分判商近期已完成的工程。
2.2 无在建工程或已完工程被覆盖无法考察的,可以对分判商的施工装备或企业基地进行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