土地储备管理、棚户区改造
和土地一级开发政策与实务
魏济民
管委会主任/区人大代表
方圆律政年度房地产律师
中国工程法律专业律师
中国PPP项目金牌律师
2019年4月
CONTENTS
一、土地储备与棚户区改造政策解读
二、土地一级开发案例分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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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关于规范土地储备和资金管理相关问题的通知(财综[2016]4号)
(1)每个县级以上(含县级)法定行政区划原则上只能设置一个土地储备机构。
(2)各类城投公司等其他机构一律不得再从事新增土地储备工作。
(3)地方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积极探索政府购买土地征收、收购、收回涉及的拆迁安置补偿服务。
土地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