何为“住有所居”
需要从两个角度去理解这个概念。第一、过去提法在于“居者有其屋”,而经过 2015 年以来持续的租赁市场改革,“住有所居”的提法明显增多。此类提法具积极导向,至少说明租赁市场的发展在进一步提速,其也成为共同富裕大框架下住房制度的创新点。换句话说,通过租房,也可以实现高质量居住的目的,同时享受和购房一样的各种制度福利,如教育医疗等保障等。第二、部分大城市的步伐可以迈得更快一些,在住有所居的基础上,也可以探索住有宜居的奋斗目标,积极在居住高品质、高质量等方面持续创新。尤其是结合三胎政策等,后续住有所居的目标会有很多新意。类似改革能够真正让各类居民享受居住的幸福感和美好感。对糟心的居住生活说不,将让大家真正体验到共同富裕下的美好居住生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