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住房公积金缴存有关问题的通知
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: 现就住房公积金缴存有关问题通知如下: 自疫情发生至今仍未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(已批准缓缴的单位除外),应于11月30日前办理补缴,补缴完成后,补缴月份视同连续缴存。自愿缴存人员参照执行。 自2020年12月1日起,单位恢复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。 恢复正常缴存或足额补缴有困难的单位,经与职工协商一致,可于11月30日前按规定申请降低比例缴存或缓缴住房公积金。 本通知自印发之…...
小课课- 108
幸运之星正在降临...
点击领取今天的签到奖励!
恭喜!您今天获得了{{mission.data.mission.credit}}积分
我的优惠劵
- ¥优惠劵使用时效:无法使用使用时效:
之前
使用时效:永久有效优惠劵ID:×
没有优惠劵可用!















